农业部公告
(第470号)
根据《
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国家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我部批准大通牦牛、中育猪配套系和邵伯鸡配套系三个新品种(配套系),并发给《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现予公告。
二○○五年三月八日
农业部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颁发目录
(2005年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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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新品种(配套系) │ 培育单位 ┃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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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农02新品种证字第 2号 │大通牦牛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医┃
┃ │ │研究所、青海省大通种牛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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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01新品种证字第8号 │中育猪配套系 │北京养猪育种中心、中国农业大┃
┃ │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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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09新品种证字第12 号 │邵伯鸡配套系 │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江苏省┃
┃ │ │扬州市畜牧兽医站、江苏省畜牧┃
┃ │ │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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