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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本表“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本表“所属期限”为申报当期,与申报表的所属期限一致。
  3.本表“序号”按自然码排序。
  4.本表“发票代码”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右上角标明的第一行12位数字。
  5.本表“发票号码”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右上角标明的第二行8位数字。
  6.本表“制造商名称”为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名称(全称)。
  7.本表“厂牌型号”、“车架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车辆合格证上注明的“厂牌型号”、“车架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车辆识别代码应填写完整的17位代码。
  8.本表“价费合计金额”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

  附件4: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 项目 │ 期初库存 │ 本期领购 │ 本期开具 │本期交回未│ 本期作废 │ 期末库存 │
│   │     │     │     │开具数量 │ 或遗失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机动车│份数│起止│份数│起止│份数│起止│份数│起止│份数│起止│份数│起止│
│销售统│  │号码│  │号码│  │号码│  │号码│  │号码│  │号码│
│一发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本表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填写;
  2.本表“本期交回未开具数量”为税务机关本期收缴或缴销的发票;
  3.本表“本期作废或遗失”为本期作废和遗失的发票;
  4.本表“起止号码”为发票号码的起止号码。

  附件5:

《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异常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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