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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文化部等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的通知

  3、抓住根本,重在建设。“四进社区”活动已逐步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名牌项目”,要使这项活动保持生机和活力,就必须紧紧抓住提高人的素质这个根本,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始终把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始终,各项活动的安排和设计都要突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都要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内涵。要把深刻的教育内容寓于生动活泼的形式之中,让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四进社区”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化解社区内各种矛盾、增进居民间相互沟通和理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四进社区”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巩固和扩大“四进社区”活动的阵地,按照一场(室)多用、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完善社区的综合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援助中心、体育健身设施、青少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设施,最大限度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宣传橱窗、科普画廊、“绿色网站”等阵地设施的引导教育作用,使之成为宣传科学思想、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新风的重要阵地和窗口。
  4、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四进社区”活动的人员保障、阵地建设、工作运行和投入等各项机制,确保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深入挖掘社区内人才资源,集中社区内一批思想品质好、组织能力强、善于联系群众、热心社区公益的居民,把他们培养成“四进社区”活动的骨干队伍,包括:由基层专业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指导员队伍,由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和社区各类人士参加的人数众多的志愿者队伍,由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参加的辅导员队伍,等等。通过这样一大批不走的“四进社区”活动骨干,把“进”社区变为常“驻”社区、常“在”社区。建立完善“四进社区”活动的投入机制,通过市、区、街道投入一点,驻区单位支持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等方式,积极筹措活动经费,确保活动经常开展。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进社区”活动中的核心作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当好桥梁和纽带,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实现社区资源共享。要契合社区居民求知求乐求健康的需要,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经常组织有特色的群众性“四进社区”活动,既搞活动,又办实事,既组织宣传群众,又切实服务居民,把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四进社区”活动真正在社区深深扎根,开花结果,成为群众自愿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成为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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