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7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58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重新审核合格的天津华和海事检定有限公司等6家检验鉴定机构分公司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对外公告重新审核合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分公司名单
1、天津华和海事检定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2、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分公司、武汉分公司、湛江分公司、蛇口分公司、广州实验室、镇海实验室
3、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