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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石见元等同志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清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及发言的通知

  (四)教育领先,突出“五项清理”。这是这次队伍教育整顿的特色。在进行权力观、法纪教育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开展“五项清理”。各地都能从实际出发,普遍建立符合清理需要的原始清理记录和清理台账,逐项清理,逐件清理,件件登记,有账可查,不留死角;许多省(区、市)工商系统采取同级机关互查、联查,上级机关复查、抽查等方式;有些省(区、市)工商局组织清理专班,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案卷进行清理,保证了清理质量。截至11月底,全系统已清理执法案件180.11万件,其中存在问题的案件3.67万件,回访案件当事人29.86万人次;清理违规收费问题261项,涉及违规违纪金额1407.54万元;清理消费者申诉107.08万件,办结104.99万件,办结率98.06%;清理对工商人员举报1.68万件,受党纪处理217人次,受政纪处理918人次;清理出执法岗位上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3.25万人。
  (五)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一是各省(区、市)工商局普遍把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当地开展的行风政风评议、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了良好氛围,在行风评议等方面有明显进步,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二是与日常的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加强了执法监督。三是与工商机关开展的食品安全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促进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各项中心工作。许多基层工商机关的同志说,通过队伍教育整顿,工商干部的精神面貌好了,形象好了,文明执法、依法监管的意识增强了,工商机关更加贴近老百姓了。
  由于工商机关各级党组织、各级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全体工商干部的共同努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得到各方面的认可。总局党组专题听取了汇报,是满意的。总局党组、驻总局纪检组还将工商系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专题向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办公厅作了报告,有关领导同志作了批示,给予了肯定。特别是吴仪副总理在总局工作会议上,肯定工商系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举措,抓住了关键,动了真格,也见到了实效。她说,对工商系统这种说话算数,狠抓落实的精神我非常满意。
  当然,在充分肯定我们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存在的不足。正如王众孚局长在总局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的,就全国而言,各地进度有先有后,工作力度有大有小,清理程度有深有浅。从总体情况看,“五项清理”工作还没有完全清完,有的地方清理质量不高;有些地方还存在执法人员自己清理自己所办案件的情况;一些地方没有建立执法案件清理的原始记录、台账;执法案件的回访率偏低,目前全国平均仅为16.6%。有的地方行政收费结果未能公示。消费者申诉还有约2%尚未办结。纠正清理出来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工作量还很大,任务更艰巨。尤其要引起注意的是,边清边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个别地方、个别人员顶风违纪。因此,我们既要看到成效,又不能估计过高,更不能盲目乐观,切不可认为大功已经告成。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在最近召开的总局工作会议上,吴仪副总理指示:“教育整顿活动要扎实开展下去,‘六项禁令’要继续严格落实,要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王众孚局长在报告中要求,2005年要巩固扩大成果,继续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完成队伍教育整顿各项任务,各省(区、市)工商局在今年6月底前要写出清纠工作总结报告。我们要坚决认真地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全面完成队伍教育整顿各项任务。当前的关键,是要按照总局队伍教育整顿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五项清理”工作,把“五项清理”搞彻底,高质量。通俗地说,一要做完,二要做好。
  (一)认识要提高。
  半年来的实践证明,总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完全正确的。从目前的工作情况看,要实现总局《队伍教育整顿方案》所确定的目标、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仍然还有很多艰巨的工作要做。要按原计划在2004年底结束这项工作,从实际情况看比较仓促。总局党组在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半年来全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情况后,决定清纠工作延长至今年六月底。这个决策完全正确。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王众孚局长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和对待总局党组这一决定。当前,重点要克服松劲情绪,巩固扩大成果,绝不能半途而废。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回顾前一阶段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既要看到成绩,又要找出不足,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要把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真正作为提高抓队伍建设能力的难得机遇和重要手段,下大力气,用真功夫,保证队伍教育整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清理要彻底。
  要继续按照方案的规定,落实“三落实、四个环节、五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全面地进行清理,绝不留死角。
  关于清理执法案件。一是全部清完。大约还有10%左右的执法案件没有清理,要继续清理完。二是案件回访。案件回访是这次队伍教育整顿所提出的清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方案中有明确规定。去年三个片会上已多次强调。目前回访率偏低。当然,也有的省(区、市)工商系统执法案件回访率较高,有的市、县局基本达到逐件回访的要求。对这项工作,第一,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执法案件,必须逐件回访。按简易程序办理的执法案件,从实际情况出发,凡是能回访的,都要回访。第二,回访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面访、函访、电话访、座谈会等方式都可以。第三,确实由于各种原因找不到案件当事人的,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情况另列说明。回访的目的,一方面是征求涉案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是否满意,另一方面征求对办案人员执法行为是否满意。当然,回访主要是听,不一定必须采纳其意见。有道理的,可以采纳,没有道理的,可以向其说明理由。对案件的最后结论,要在案件回访后做出。三是对清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抽查。如发现只是办案人员清理自己所办案件,原则上要复查。这不是对办案人员的不信任,而是保证清理的质量,也是保护办案人。
  关于清理行政收费。这个问题刚才张成山同志讲了很多,我都赞成。我只强调一点,即在全部清完的基础上,收费结果必须公示。在这个问题上,有的基层工商机关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做到收费结果公示,强调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一旦收费结果公示,可以暴露、防范许多可能发生的问题,如白条收费、收人情费,以吃顶费、以物顶费、以玩顶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这一点已被许多地方的经验所证明。我所了解到的收费结果公示方式大致有四种:张榜公布;打出收费结果单摆放在工商所前台,以便查询;条件好的工商分局、工商所,设立触摸屏,供人查询;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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