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源头预防和治理的途径和措施。各级交通、公安、林业、农业、建设和纠风等部门在下大力气遏制公路“三乱”行为的同时,要深入实际,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把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分析公路“三乱”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从源头上解决站点过多过密、规范执法行为等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具体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是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确保公路运输畅通、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厌倦、松懈和自满情绪;继续坚持“两部一办”的治理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和目标,细化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负其责,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在站点设置上,要统筹规划,合理设置,依法审批,严格控制。对新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要严格把关;对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审批和设置要从严控制;要制定对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队伍的长期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行政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公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执法工作纪律,严禁越权上路检查和重复收费罚款。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路政和运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整顿,规范路面执法行为;抓紧制定与《
公路法》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适应和配套的,关于收费站的审批、设置、撤销、转让、收费期限和审计、监管等具体规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执勤规范,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推进公安交通管理正规化建设。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等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给木材检查站下达罚没指标;坚决杜绝把检查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与罚没收入挂钩。各有权上路执法部门务必做到执法、处罚有依据,执法、处罚不违规,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