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上路人员的执法行为。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把治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交通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一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范围、程序和行为规范,以避免和解决多头上路执法及执法扰民等问题。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交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及要求;对违规执法等问题较多的地区和路段,实行挂牌督办,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林业部门要在规范和监督木材检查站的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健全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狠抓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从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加强队伍建设和有利于巩固治理成果的角度,进一步采取措施,实现依法治超、科学治超,避免在治超工作中出现新的公路“三乱”行为。
(三)严格规范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审批和设置。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以下简称“两部一办”)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协调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制发规范性文件,对临时性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审批、设置、站点性质和职责、执法资格及监管等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制发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防止“三乱”行为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路、平安大道、文明执法示范路(站)和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等活动。继续在全国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路、平安大道、文明执法示范路、木材检查站建设管理示范站等活动,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建立“五纵二横”的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相关省(区、市)要积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坚决完成“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确保公路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运输企业和广大司机的切身利益。继续做好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的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力争全国31个省(区、市)早日全部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五)构建全国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各地区要建立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监督网络,做到出现公路“三乱”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后能够速查快办,该处理的问题得到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依纪依法受到责任追究,实现对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两部一办”将聘请信息员、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举报制度,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公路“三乱”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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