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多发区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集中分布等区域建立第一批100多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启动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
23、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病虫鼠害防治的营林措施,积极探索将病虫鼠害发生指标纳入造林实绩核查的具体办法。认真抓好《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落实,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
24、大力发展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在规模扩张上,重点在典型的森林、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地带以及野生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域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因地制宜地抓紧划建自然保护区或保护小区。在内涵提升上,重点打破行政区划界线,按照山系、流域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努力提升生态保护的网络效应。
25、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加快森林公园建设。在继续扩大森林风景资源保护规模的同时,重点研究制定《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目录》和《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规范》,明确保护对象和范围,有效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的多样性和完整性。系统整合现有森林公园资源,努力提高森林公园的品位和质量。按照《森林公园建设规划(2004—2010年)》要求,加快森林公园发展步伐,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森林游憩需求。
26、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积极汇报、多方协调,提请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为基层林业改革与发展、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慎用钱”机制,强化林业资金管理
国家对林业投资的不断增加,为林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今年,要把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作为重点抓好,确保林业建设资金安全运行。
27、加强林业资金管理机制建设。严格实行资金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积极探索林业项目的科学审批机制,实行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计划集中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审批实行终身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专门培训,切实掌握资金使用的原则和要求、财务管理的内容和程序,做到明明白白办事、清清楚楚监管。
28、加强林业资金检查和稽核力度。做好群众举报和典型案件查处工作,坚决打击资金使用上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经常性资金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制度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操作不规范的要切实规范,支出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纠正。
六、进一步强化“质为先”工作,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