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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粮食库存质量情况。包括库存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及商品周转粮的质量和收获年限情况。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主要是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对超过轮空期尚未轮入的粮食,要详细说明原因。
  (四)安全储粮情况。了解库存粮食的储藏状态及管理水平,自查比例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总数的5%掌握。
  (五)对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台帐的填写是否真实、规范;是否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了统计报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是否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六)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核查已取得资格企业的申报材料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企业的各项条件是否满足《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
  以上内容中,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代储资格情况由中央联合检查组在各省(区、市)粮食局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中央储备粮轮换情况由中央联合检查组在中储粮分公司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今年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发布后的第一次库存检查,也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依法行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有关检查情况要如实反映并形成文字报告。各地自查结果及联合工作组抽查结果请于2005年5月31日前报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汇总。
  附件:
  1.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自查汇总表(略)
  2.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粮食收获年限情况自查汇总表(略)
  3.2004-2005年中央储备粮轮换情况汇总表(略)
  4.2004-2005年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汇总表(略)
  5.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抽查汇总表(略)
  6.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现场核查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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