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等船舶:600总吨以上至1600总吨以下或者441千瓦以上至1500千瓦以下;
3、三等船舶:200总吨以上至600总吨以下或者147千瓦以上至441千瓦以下;
4、四等船舶:50总吨以上至200总吨以下或者147千瓦以下;
5、五等船舶:50总吨以下。
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所任职的船舶等级按船舶总吨位划分,轮机部船员所任职的船舶等级按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划分,但拖轮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所适用船舶等级按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划分。
(二)适任职务按船舶等级设置:
1、一、二等船舶设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2、三、四等船舶设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
3、五等船舶设驾机员。
第九条 《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适任证书》有效期到期,证书持有人可按照本规则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适任证书》每次再有效的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对女性持证人,不得超过60周岁;对男性持证人,不得超过65周岁。
第十条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三章 水上服务资历和文化程度要求
第十一条 船员水上服务资历以《船员服务簿》内记载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的资历为准。
第十二条 船长和驾驶部船员资历要求。
(一)报考一等船舶船长
升职考试:持有一等船舶大副《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8个月。
升等考试:持有二等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8个月。
(二)报考一等船舶大副
升职考试:持有一等船舶二副《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升等考试:持有二等船舶大副《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三)报考一等船舶二副
升等考试:持有二等船舶二副《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四)报考一等船舶三副
初级考试:在最近60个月内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其中在一等船舶实际担任水手(舵工)不少于12个月。
升等考试:持有二等船舶三副《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五)报考二等船舶船长
升职考试:持有二等船舶大副《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8个月。
升等考试:持有三等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24个月。
(六)报考二等船舶大副
升职考试:持有二等船舶二副《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七)报考二等船舶二副
升等考试:持有三等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八)报考二等船舶三副
初级考试:在最近60个月内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其中在二等船舶实际担任水手(舵工)不少于12个月。
(九)报考三等船舶船长
升职考试:持有三等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24个月。
升等考试:持有四等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8个月。
(十)报考三等船舶驾驶员
初级考试:在最近60个月内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其中在三等船舶实际担任水手(舵工)不少于12个月。
升等考试:持有四等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十一)报考四等船舶船长
升职考试:持有四等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24个月。
(十二)报考四等船舶驾驶员
初级考试:在最近60个月内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其中在四等船舶实际担任水手(舵工)不少于12个月。
升等考试:持有五等船舶驾机员《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十三)报考五等船舶驾机员
初级考试:在最近60个月内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
(十四)报考延伸航线(航区)
延伸航线(航区)考试: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驾驶员、驾机员应当在相应等级船舶及所申请的航线(航区)上见习不少于3个月或者10个单航次。
第十三条 轮机部船员资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