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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国家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

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国家大豆良种推广补贴为手段,以国家大豆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为依托,加快建立高油大豆育繁推广一体化种子体系,不断为生产提供优良高油大豆种子;建立大豆试验、示范和推广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不断提高大豆生产技术水平;搞好高油大豆订单生产,加快建立大豆产业化经营机制;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推进原则,调整项目示范区域,提高示范效益。同时,大力推广示范区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大豆单产水平,改善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二)总体目标
  按照巩固提高原则,今年国家高油高产大豆示范的目标是:示范区平均亩产量达到170公斤以上,比非示范区增产10%以上;大豆含油率达到21%,比非示范区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蛋白质含量达到38%以上;示范区斤豆成本比非示范区低,力争控制在0.60元以下;示范区全部实行订单生产,探索大豆产业化运作机制。
  二、规模安排
  今年国家高油大豆良种补贴面积为1000万亩,良种推广补贴金额1亿元,补贴标准每亩10元。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主要安排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和黑龙江垦区。
  根据大豆种植面积和高油大豆品种、种子等情况,确定分省(区)规模指标是:辽宁省80万亩,示范县控制在8个以内;吉林省200万亩,示范县控制在10个以内;黑龙江省380万亩,示范县控制在24个以内;黑龙江垦区220万亩,安排在8个管局;内蒙古120万亩,示范县控制在8个以内。
  三、基本条件
  承担高油高产大豆示范项目的县(旗、区、农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高油高产大豆优势区内,大豆播种面积较大。所选示范县大豆面积:黑龙江、内蒙古在30万亩以上,吉林在25万亩以上,辽宁和黑龙江垦区在10万亩以上。
  (二)生产基础条件好。上年实施大豆良种补贴示范项目组织管理得力,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比较突出;具有品质稳定(含油率在21%以上、蛋白质含量在38%以上)、丰产性好的品种和种子;适合推广的高产栽培技术配套。
  (三)有龙头企业收购,订单生产较好,合同履约率较高,项目区农民比较满意。
  四、申报内容
  (一)示范县(旗、区)的确定。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具体的示范项目县名单和补贴面积。
  (二)主导品种的确定。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示范区主导品种。高油大豆品种的选择继续坚持提高含油率、不降低蛋白质含量和优质不减产的基本原则确定。原则上每个示范县主导品种不超过3个。
  (三)按规定确定供种单位。供种单位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4]16号)的要求,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主推技术的确定。所选示范县配套推广的主要高产栽培技术、措施、任务明确。
  (五)产业化经营条件好。示范区大豆全部实现订单生产,执行优质优价政策好。示范区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加工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推进产业化经营,保护农民利益。
  各省(区)省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按照以上要求联合申报大豆良种补贴项目资金。黑龙江农垦总局按照上述要求向农业部申报。同时,请认真填写附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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