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对国电铜陵电厂一期工程
(2×600MW机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446号)
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国电铜陵电厂一期工程(2×600MW机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卫生审查的请示》(国电铜发计[2004]37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国电铜陵电厂一期工程(2×600MW机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