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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对秦皇岛港煤四期扩容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对秦皇岛港煤四期扩容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433号)
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秦皇岛港煤四期扩容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2004]秦港企字276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关于秦皇岛港煤四期扩容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该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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