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关于国电康平发电厂2×600MW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国电康平发电厂2×600MW
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365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康平发电厂筹建处:
  你处《关于国电康平发电厂2×600MW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审的请示》(国电集康电筹[2004]11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康平发电厂2×600MW工程的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