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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
——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2004年12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04〕140号)。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了活动组委会,并拟定了《“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活动协调小组,请将协调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报组委会,并确定一名联系人,将其姓名、职务、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一并上报。
  二、提供下列选题材料,供组委会参考采用
  (一)本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以“入世”三年以来的情况为主);
  (二)本地具有代表性的维权行动、典型案例、人物故事、重大事件;
  (三)提供若干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的典型(企业、科研单位、个人均可,附情况材料);
  (四)当地政府拟在2005年4月20日至26日举行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安排。
  请各地接到此通知后,按照要求于3月20日前把相关材料报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08374982027242
  传真:010—82085135
  信箱:zhuhong@sipo.gov.cn
  联系人:刘蓓 尹国栋 贾轶伟
  特此通知。
  附件:“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全国整规办
                           二00五年三月三日

“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活动实施方案



  2005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向全社会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主办的“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活动即将展开。为了搞好此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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