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JR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23—2004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The criterion of IT management for securites company
2005年3月25日发布 2005年3月25日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雅萍、陈煜涛、俞枫、金守罕、郭怡峰、陈静、沈云明、汤玉龙、彭湘林、王锦炎、刘斌、廖亚滨、万晓鹰、黄卉、徐颖。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以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的优化建设和安全管理,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与技术管理水平的协调发展,提高证券行业的整体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以下方面:
a)信息技术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b)信息技术管理的组织架构;
c)信息技术人员、项目和安全管理;
d)机房和设备管理;
e)网络通信、软件和数据;
f)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技术事故的防范与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证券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