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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茧丝绸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培训,提高报送信息质量。
  我部在适当的时候将采取重点培训的方式对企业信息员开展培训,指导企业信息员准确完整填报信息,提高信息员报送水平和监测技能。各地也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和指导。
  直报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选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人员作为兼职信息员,并为其参加业务培训、搜集上报信息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及时、完整、准确地填报有关报表信息,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为茧丝绸行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信息。
  四、增加数据报送的途径,及时了解企业的信息需求和具体困难。
  对于没有上网条件的样本企业,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电话:010-88470441-623传真:010-88470304
  五、量化评分,定期进行表彰。
  每年商务部将会同国家统计局进行总结评比,并根据报送情况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进行排序通报,对样本企业报送率达100%的商务主管部门和样本企业进行表彰,并在政策支持上予以倾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增强做好茧丝绸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决心和信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茧丝绸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按时报送监测数据的样本企业名单(略)
     2.茧丝绸市场监测样本企业推荐表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2:

茧丝绸市场监测样本企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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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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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电话    │手机│          ┃
┃ 责任人   ├──┼────┼──────┼──┴──────────┨
┃      │传真│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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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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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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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类别│蚕茧收购□ 缫丝□ 丝绸产品生产□ 综合类丝绸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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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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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电话    │手机│          ┃
┃企业信息员 ├──┼────┼──────┼──┴──────────┨
┃      │传真│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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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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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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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缫丝设备:台     染整设备:台    ┃
┃      │       ├────────────────────┨
┃      │   主要设备│织机: 台      缝 纫 机:台    ┃
┃      │       ├────────────────────┨
┃      │       │其  它:  台             ┃
┃企业简况  ├───────┼────────────────────┨
┃      │       │蚕茧:  吨      真丝:  吨   ┃
┃      │       ├────────────────────┨
┃      │   主要产品│真丝及其交织混纺绸:万米 丝绸服装:万件┃
┃      │       ├────────────────────┨
┃      │       │其他丝绸制品: 万件   其他: 万件   ┃
┃      ├───────┼────────────────────┨
┃      │   职工总数│人(年末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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