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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国发[2005]4号 2005年2月26日)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
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格为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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