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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重点要求:
  24、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5、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26、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
  27、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日。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重点要求:
  28、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并在医务人员中开展评优、学习活动。
  29、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制度教育,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并与执业医师考核、护士执业证书再次注册相结合。
  30、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31、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等办法,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32、严禁医疗机构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它医疗机构招揽病人。
  33、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坚决追查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4月)
  完成“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下发本方案,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同时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作为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加强医院管理和评价工作的依据。
  2、召开全国医院管理工作会议,对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背景、意义和总体要求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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