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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2005年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2005年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5]129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今年是国务院提出“对2003年年底以前已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要求的第二年,也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关键一年,对完成三年清欠总目标关系重大。交通建设领域清欠任务重、困难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行业指导和建设市场管理,全力推进交通建设领域的清欠工作,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清欠目标。
  一、清欠工作面临的形势
  2004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部《关于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清欠工作,基本完成了预定任务。由部负责的中央本级预算拨款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已于2004年年底前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于2005年春节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虽然交通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建设部最新提供的数据,全国建设领域共清理出拖欠工程款1860亿元,已偿还825亿元,偿付比例为44%。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705亿元,已偿还271亿元,偿付比例为38%。交通建设领域清理出拖欠工程款126.67亿元,占1860亿元的6.81%,排在全国建设领域的第5位,已偿还39.89亿元,偿付比例为31.49%。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81.34亿元,占64.21%,主要是地(市)、县级政府拖欠,已偿还21.61亿元,偿付比例为26.57%。可见,交通建设领域不仅拖欠数额较大,而且偿付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严重滞后(详见附件一)。因此,要完成国务院确定的2005年底前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目标,交通建设领域清欠任务很艰巨,面临的形势也很严峻。
  二、2005年清欠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4]78号)和部《关于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部际工作协商会议确定的《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针对交通行业实际,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加强行业指导和重点督查,要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交通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加快清欠步伐,实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清欠要在200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同时要以清欠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促进交通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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