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5年第四期金融债券的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5年第四期金融债券的函
(农发银函[2005]32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达2005年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计划及外汇信贷购汇额度的通知》(银发〔2005〕33号)精神,我行定于2005年4月8日上午,利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2005年第四期三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80亿元。请承销团成员积极参与投标承销,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8]576号)做好债券分销工作。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做好债券发行的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第四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第四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达2005年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计划及外汇信贷购汇额度的通知》(银发〔2005〕33号)精神,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制定本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第一部分 债券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为采用利率招投标方式发行的三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量80亿元。债券发行日为2005年4月8日,缴款日为2005年4月18日,起息日为2005年4月18日,上市日为2005年4月22日,付息日为2006年4月18日和2007年4月18日,兑付日为2008年4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部分 承购

  一、招投标方式
  本期债券固定面值。采用无利率上下限,有利率标位及相应数量规定,单一利率中标(荷兰式)的招标方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书所载限制条件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在规定的利率标位可进行不连续投标,最多可投20个标位。
  (三)本期债券不设基本承销额。
  二、招标书的要素
  包括债券品种、数量、基本投标单位、利率及相应投标限额、债券期限、划款日等要素。
  三、招投标系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