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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

  (4)建立病案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相关服务;按规定为患者或其代理人、卫生行政部门、医学会、保险机构、公安、司法等部门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并按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五)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医院有健全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责任明确
  考核内容:
  (1)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2)护理管理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
  (3)护理管理部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护理工作制度,并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4)设置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护理质量管理。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考核内容:
  (1)对护士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
  (2)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各岗位的技术能力有明确要求。
  (3)对各护理单元护士人力的配置有明确的原则与标准,确保满足实施等级护理的质量与患者安全的需要,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4:1,重症监护室护士与床位比达到2.5-3:1,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4)有紧急状态下对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方案。
  (5)有各级各类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
  3、建立健全护理工作制度、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科疾病的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考核内容:
  (1)有健全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文件或手册,并保证实施。
  (2)护士知晓并落实相关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
  (3)各护理岗位护士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4、制定并落实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考核内容:
  (1)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2)建立并实施专科护理质量标准。
  (3)建立质量可追溯的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对护理质量标准进行效果评价,并体现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
  (4)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进行护理文件书写,有定期的质量评价。
  (5)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临床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考核内容:
  (1)临床护理工作体现人性化服务,要体现患者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的责任。
  (2)基础护理与等级护理的措施到位。
  (3)护士对住院患者的用药、治疗提供规范服务。
  (4)对实施围手术期护理的患者有规范的术前访视和术后支持服务制度与程序。
  (5)提供适宜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6)各种医技检查的护理措施到位。
  (7)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要求正确记录。
  6、保证对危重症患者的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1)对危重患者有护理常规,措施具体,记录规范完整。
  (2)护理管理部门对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血液净化等部门进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改进。
  (3)能够保证监护仪的有效使用。
  (4)保证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5)保证呼吸机使用、管路消毒与灭菌的可靠性。
  (6)建立与完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7、制定并实施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
  考核内容:
  (1)建立与实施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
  (2)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如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压疮等。
  (3)能够应用对护理差错评价的结果,改进相应的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8、手术室与中心供应室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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