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在飞行模拟机上承担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训练与航空器型别等级训练任务的教员,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前12个日历月内在相应机型的航空器上完成2小时飞行,包括独立操纵航空器完成3次起落;
(2)在前12个日历月内按运行规章要求完成观察飞行并完成1小时在模拟机上的航线模拟训练。
142.67 航空器飞行教员的资格要求
除本规则142.61(c)款的要求外,在航空器上担任飞行教员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持有有效的飞行教员执照;
(b)持有有效的一级体检合格证;
(c)满足CCAR第61部的近期经历要求;
(d)对于其实施教学的航空器,应当持有相应的类别、级别与型别等级。
(e)每12个日历月按下列要求完成一次熟练检查或定期复训:
(1)在其执教的航空器上进行;
(2)检查的内容应当涵盖与其执教课程有关的航空器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方法。
142.69 教员的权利和限制
(a)教员可以在飞行训练中心从事下列工作:
(1)实施与其资格相符合的内容的教学,进行与其资格相符合的考试与检查;
(2)推荐受训者参加相应的考试。
(b)任何连续24个小时内的教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讲评时间除外)。
142.71 飞行训练中心检查员
(a)飞行训练中心的检查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由飞行训练中心以书面形式聘任并得到局方的批准;
(2)符合142.67的要求;
(3)在初始聘任前,完成下列项目的训练:
(i)检查员的职责;
(ii)实施检查的方法、程序与技能;
(iii)对驾驶员表现的评估;
(iv)对驾驶员检查结果不满意提出的改正措施。
(b)检查员可以在飞行训练中心从事下列工作:
(1)进行与其资格相符合的检查;
(2)推荐受训者参加与其资格相符的考试。
(c)除局方批准外,不对其本人承担的教学进行检查。
E章 训练设备与设施
142.81 飞行模拟机与飞行训练器要求
(a)按照本规则进行训练和检查所使用的每台飞行模拟机和飞行训练器均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规定的鉴定标准。
(b)飞行模拟机和飞行训练器应当按照CCAR60部的要求持续适用于训练大纲中所列训练科目的训练。
142.83 航空器
(a)用于飞行训练的航空器必须具有有效的适航证书;
(b)航空器应当满足持续适航要求;
(c)实际训练中使用的航空器应当与运行规范所批课程中所列的航空器一致。
(d)飞行训练中心供飞行教学使用的航空器,至少具有两个驾驶员座位,而且两个座位上的驾驶员都应能方便地使用其发动机控制装置与飞行控制装置。
142.85 训练中心的设施
(a)合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必须确认:
(1)应当具有充足的飞行训练设备和教材,训练设备中至少应包括一台飞行模拟机或鉴定等级为6级(含)以上的飞行训练器,或一架航空器。
(2)教学场所,包括教室、训练准备和讲评室等满足教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