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发审委的委员的产生机制、发审委委员的人数和构成、发审委委员的任期和可连任的上限,掌握发审委委员应符合的条件,掌握证监会应当解聘发审委委员的情形,以及证监会在解聘发审委委员后应及时聘选新的发审委委员。
第三章 发审委的职责
掌握发审委职责的具体内容,了解发审委委员以个人身份出席发审委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了解发审委委员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调阅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与发行人有关的资料,掌握发审委委员应当遵守的规定,熟悉发审委委员有义务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任何以不正当手段对其施加影响的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掌握发审委委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掌握发行人和相关单位及个人如果认为发审委委员应该回避,那么有权向证监会申请发审委委员回避,了解发审委委员接受聘任后,将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章 发审委工作程序
熟悉参见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人数,了解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所需进行的准备工作。熟悉发审委会议召集人在发审委会议过程中的职责,掌握发审委委员在发审委会议过程中的职责,掌握发审委委员填写审核意见的要求,掌握发审委会议可以请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到会接受发审委委员的询问,掌握发审委会议的表决方式,了解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发审委会议讨论情况进行记录。了解发审委会议结束后,参会发审委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表决结果等会议资料上签名确认,同时提交工作底稿,掌握发审委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只进行一次审核,掌握当出现发审委会议审核意见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或者发审委会议表决结果显失公正情况时,中国证监会可以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掌握发审委进行暂缓表决所需的条件和程序,掌握发审委召开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的条件和程序,了解发审委委员以外的专家出席发审委会议的条件及其职权,了解发审委费用由证监会负担。
第五章 对发审委审核工作的监督
熟悉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实行问责制度,熟悉中国证监会应当对有关发审委委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的情形,熟悉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委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监督机制,了解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委员的批评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掌握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对有关发行人的发审委会议审核的条件和程序,掌握当保荐人以某种方式干扰发审委工作会议时所应给予的处罚。
第六章 附则
掌握发审委审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及适用办法。
(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由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12月11日发布并实施。其发布的目的是为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更好地在发审委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制定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在此之前,证监会曾于2001年4月4日发布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54号)和2002年7月18日发布过《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证监发[2002]52号),这2个文件在本文件发布后被废止。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由五部分内容构成:一、发审委会议前的工作规程,二、发审委会议的工作规程,三、发审委会议后的工作规程,四、发审委会议纪律,五、附则。学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目的是使证券从业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理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高遵守、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自觉性;学习要求是掌握、熟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发审委会议前的工作规程、发审委会议的工作规程、发审委会议后的工作规程、发审委会议纪律的规定,并在实际的业务操作过程中自觉贯彻执行这些规定。
一、发审委会议前的工作规程
熟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部)具体负责发审委会议的各项工作,熟悉发审委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了解发行监管部制定发审委会议计划的要求,熟悉发行监管部安排发审委会议审核发行人顺序的原则,熟悉发行监管部门将会议通知及审核材料送达参会委员的程序,了解发行监管部在将会议通知及审核材料送达参会委员后,应当进行的工作,熟悉出现有发审委委员需要回避或因特殊原因导致已确定出席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不能出席的情况时的处理办法,掌握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申请发审委委员回避时,应当就“利害冲突或者潜在的利害冲突”在书面申请中作出说明,了解委员收到审核材料后,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全面审阅审核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审核工作底稿。熟悉委员审核材料期间,经发行监管部登记后,可调阅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与发行人有关的资料。
二、发审委会议的工作规程
掌握发审委会议议程的具体内容,掌握发行监管部所负责的发审委会议过程中的事项,掌握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暂缓表决应遵循的规定。
三、发审委会议后的工作规程
熟悉发审委会议的次日,发行监管部负责将经发审委会议表决通过的发行人名单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掌握召开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应当遵守的规定。
四、发审委会议纪律
掌握发审委委员在发审委会议上应遵守的规定,掌握发审委会议召集人应遵守的规定,了解委员任期届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对委员遵守发审委纪律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了解发行监管部将暂停安排发审委会议对相关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审核的情况。
五、附则
掌握本“细则”所替代的两部“办法”。
(五)《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是由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9月28日发布的。其发布的目的是为规范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本文件于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共6章,分别是总则、协议收购规则、要约收购规则、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附则。学习《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使证券从业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理解《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提高遵守、执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自觉性;学习要求是掌握、熟悉《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协议收购规则、要约收购规则、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收购的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并在实际的业务操作过程中自觉贯彻执行这些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熟悉《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定义,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所遵循的原则,掌握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相关当时人所披露信息的要求,掌握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的支付方式。掌握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收购人不能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掌握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熟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控制的上市公司及该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所任职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掌握被收购公司在收购期间有更换董事或者董事辞职情形的,公司应当说明原因,并做出公告的规定,掌握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日常监督管理。掌握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章 协议收购规则
掌握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收购所需进行的相关信息披露,掌握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收购,到达一定持股比例而必须进行要约收购的规定,掌握被收购公司在收到收购人的通知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相应的信息披露,掌握管理层、员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掌握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的转让,或者须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股份转让的收购协议履行程序,掌握协议收购过程的股份转让和股份登记的相关规定,掌握在协议收购过程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相关股份和资金的规定,掌握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导致收购人获得或者可能获得被收购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处理程序,掌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股东在转让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上市公司所欠债务、上市对其进行的担保应当进行的相应处理和相应的信息披露,熟悉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按照本章规定办理。
第三章 要约收购规则
掌握促成要约收购的条件,掌握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收购是所必须进行的信息披露。掌握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必须载明的事项,掌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应当明确说明是否有中止被收购公司上市的意图,并对可能对被收购公司造成的退市提出维持公司上市地位具体方案。
掌握收购人应聘专业人士对收购进行相应核查并公告,掌握要约收购人向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后将受到的限制,掌握收购人公告其收购报告书之前需要向证监会报送并且要对证监会提出的异议进行补充或修改,掌握被收购公司应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对收购公司的财务状况、收购要约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公告,掌握管理层、员工进行收购、收购公司的独立董事应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对收购公司的财务状况、收购要约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公告。掌握在收购人发出收购公告书后,被收购公司应当进行的信息披露。掌握收购人对收购要约进行修改时应遵循的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掌握在收购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提议进行的事项,掌握收购人确定要约收购价格的原则,掌握收购人已不同方式进行支付所应遵守的保证金规定,掌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的范围,掌握收购人在要约有效期内更改要约内容所应遵循的规定,掌握对收购要约进行更改所期限限制以及例外情况。
掌握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基本事实发生变化时应履行的义务,掌握处置预受要约股票的规定,掌握要约收购期满后收购人应履行的义务,掌握收购人在收购期间以其他形式其他条件买卖股票的限制规定,掌握在出现竞争性要约时,被收购公司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收购人的规定,掌握发出竞争性要约的最迟期限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的规定。
第四章 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掌握收购人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豁免的事项,掌握收购人提出豁免申请需满足的条件,掌握证监会是否受理申请豁免的规定,以及证监会是否予以豁免的期限,掌握相关当事人可以向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的几种情形,掌握收购人的收购要约由于特殊情况而不适用于所有股东,而向证监会申请豁免的规定,掌握提出豁免申请的收购人应当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规定。
第五章 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掌握收购人违规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超过30%时的法律责任,掌握收购人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掌握收购人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股东在转让控制权时并未妥善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债务、担保问题的法律责任,掌握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相关人员泄漏收购信息不当获利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掌握收购方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合并计算的规定,掌握构成对一上市公司形成实际控制的情形。
(六)《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是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国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而制订,于2002年1月9日发布并实施的。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管理部门制定的明确针对公司治理的法规性文件。它的出台,为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透明和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共8章内容,分别是股东与股东大会、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与透明度、附则。学习《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目的是使证券从业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理解《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了解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的内容和规定,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学习要求是掌握、熟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第一章 股东与股东大会
掌握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掌握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的情形;了解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大会事项的规定;掌握关于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的要求;掌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相关规定;了解机构投资者应在公司董事选任、经营者激励与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掌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其联系;了解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规定。
第二章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掌握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遵循的原则;掌握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分离的规定;掌握控股股东应支持上市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掌握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的具体规定;掌握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主业服务的存续企业或机构可以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改组为专业化公司,并根据商业原则与上市公司签订有关协议的规定;掌握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的规定;掌握控股股东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规定;掌握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的规定;了解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的规定;了解上市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规定。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掌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透明的董事选聘程序,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的规定;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的规定;掌握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的规定;了解上市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的规定;掌握董事对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的义务;掌握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的规定;掌握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的规定;掌握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的规定。
掌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完整、真实。董事会秘书对会议所议事项要认真组织记录和整理的规定;掌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授权原则和授权内容,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掌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的规定;了解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更换程序、职责等,应符合有关规定;掌握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规定;掌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掌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掌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掌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了解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的规定;掌握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的规定。
第四章 监事与监事会
掌握监事会的基本职责;掌握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应保障监事的知情权的规定;了解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的作用;掌握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掌握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的规定;了解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的规定;掌握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规定。
第五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了解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掌握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的规定;掌握董事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大会决定的规定;掌握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的规定;了解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的有关规定;了解上市公司薪酬与绩效的有关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经理人员的职责的规定。
第六章 利益相关者
掌握上市公司应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的规定;上市公司应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的规定;掌握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利益相关者应有机会和途径获得赔偿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应鼓励职工通过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直接沟通和交流,反映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