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每周剖析一个矿的“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情况。
(十九)坚持月度“一通三防”例会、防突办公会和矿长月度“一通三防”述职制度。
(二十)实行“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制度、“一通三防”督查和防突督导制度。
(二十一)严格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二十二)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处理制(瓦斯浓度低于3.0%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3.0%及其以上由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二十三)瓦斯治理,地质、掘进工作先行。
(二十四)瓦斯治理工程做到“两同时、一超前”(瓦斯治理工程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十五)严格干部跟班下井制度,保证各采掘面每班有区、队长以上干部跟班。
(二十六)石门揭煤和所有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须经现场验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决权。
(二十七)实施过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带“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头;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四、强技术
(二十八)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十九)开采布局和巷道布置合理,有突出危险采掘面的回风严禁直接经过其它采掘面唯一的安全出口。
(三十)通风设施可靠,永久风门联锁,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三十一)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大直径风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