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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0号——《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修订的令[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1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1日)废止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
(第20号)


  为了适应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决定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作如下修订:
  一、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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