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宁夏理工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5]2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宁夏理工学院的函》(宁政函[2004]114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宁夏理工学院,同时撤销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夏理工学院系民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你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宁夏理工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三、该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