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的基础上,探索我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律,全面总结12个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的经验,紧紧围绕标准化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促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加强工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一)认真落实国家财政专项经费,下达120项左右工业建设领域标准规范的制订、修订计划和5-10项标准体系编制工作计划,年内完成50项以上有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和不少于4项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继续推进以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工程安全为重点的标准规范编制工作,加大对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加快编制进度。同时,围绕城镇公共交通领域,组织开展有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和编制。
五、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改革,做好配套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定标的有关办法,对工程施工招标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提出指导意见,规范工程招标评标行为。
(二)为加强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规范合同签定和履约中工程量和价格变更及调整的方法,制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示范规则》。
(三)总结《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修订《计价规范》。
(四)为推动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制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专业工程体系》,指导行业工程造价管理归口单位编制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六、建立和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的纠纷调解机制
(一)加强《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工程结算的管理,逐步解决工程款清欠中存在的工程结算认定难、执行难的状况。
(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等各环节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
(三)为了建立解决合同履约中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解决机制,组织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争议调解暂行办法》。
七、加快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及控制提供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