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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粮食行业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粮食行业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发[2005]37号 2005年3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原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郑州、武汉、成都、西安科研院(所),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江南大学:
  建立健全粮食检验检测体系,是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的有关精神,实施《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有效行使粮食质量监管职能,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保证措施。为充分发挥粮食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实现合理布局,促进检验检测机构设施条件和人员素质水平的不断提高,并将粮食检验检测机构纳入全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对全国粮食行业的检验检测资源(以下简称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源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我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办)具体负责资源调查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省、地(市)、县(市)三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粮食企业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源调查的组织实施,省级粮食质检机构可予以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持。中储粮总公司负责其直属粮库资源调查的组织实施。中谷粮油集团公司负责原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郑州、武汉、成都、西安科研院(所)及所属企业资源调查的组织协调。有关粮食高校及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二、资源调查工作的对象
  (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粮食企业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
  (三)相关粮食科研院所、高校及有关单位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
  三、资源调查工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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