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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质检特[200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总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经总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把关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证,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实施科技兴检,完善法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奋斗目标
  到2007年,初步构建起适应工作需要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各类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得到进一步遏制,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每年0.8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1.0人以下。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的法治秩序,力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标基本实现100%,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每年0.5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0.8人以下。到2020年,力争我国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和万台死亡人数达到或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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