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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4号——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木材制品和钻石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4号)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4年12月21日通过的第1579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决定自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1日,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自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6月21日,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钻石。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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