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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5年第一期金融债券的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5年第一期金融债券的函
(2005年2月25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达2005年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计划及外汇信贷购汇额度的通知》(银发〔2005〕33号)精神,我行定于2005年3月4日上午,利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2005年第一期半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100亿元。请承销团成员积极参与投标承销,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8]576号)做好债券分销工作。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做好债券发行的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达2005年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计划及外汇信贷购汇额度的通知》(银发〔2005〕33号)精神,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制定本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第一部分 债券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为采用利率招投标方式发行的半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量100亿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起息日为2005年3月11日,缴款日为2005年3月11日,兑付日为2005年9月11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部分 承购

  一、招投标方式
  本期债券固定面值。采用无利率上下限,有利率标位及相应数量规定,单一利率中标(荷兰式)的招标方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书所载限制条件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利率标位进行连续投标或不连续投标,最多可投20个标位。
  (三)本期债券不设基本承销额。
  二、招标书的要素
  包括债券品种、数量、基本投标单位、利率及相应投标限额、债券期限、划款日等要素。
  三、招投标系统
  本次债券招投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无场化进行。我行在北京统一发标,各承销商在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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