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
200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安监管管一字[200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安排,2005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进一步做好200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二月六日
进一步做好200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自2001年下半年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根据《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精神,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现状,在全国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三年多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局等六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取缔、关闭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5万多个,非煤矿山伤亡事故得到初步遏制。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伤亡事故2248起、死亡269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3年下降1.7%和6.7%,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总体上看,全国非煤矿山小矿多、分布广,生产经营集约化程度仍然较低,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仍处于事故的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特别是2001年发生的广西南丹“7.1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81人死亡;2002年发生的山西繁峙“6.2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37人死亡;2004年发生的河北沙河“11.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70人死亡,上述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地的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由于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刚刚起步,一些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还在生产。三是由于许多非煤矿山生产规模小,装备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四是个别地区矿业秩序混乱,越界开采现象十分严重,形成许多人为的事故隐患,近几年发生的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都与此有关。五是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非煤矿山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任务仍相当艰巨。2005年是国家局等六部门联合布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