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没有通过赛前或资格赛后检查的运动员所取得的成绩均不能记为纪录,所达到的运动等级不予承认。
四、全面实施新规则阶段
从2005年全国射击系列赛第二站开始,为全面实施国际射联新规则阶段。
㈠国际射联新规则中规定的检查程序将全面实施,不再使用书面警告形式,对赛前检查不合格的服装,则按规则规定做上永久性标记(标在便于裁判员和观众观察的位置),该射击服不允许在任何比赛中使用。
㈡射击服赛前检查不合格后,每名运动员可提供一套备用射击服,备用服装只检查一次,如仍不合格,该运动员名单将公布在公告栏上,运动员将不允许穿专用射击服比赛。
㈢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必须进行资格赛后服装检查,如果未能通过检查,那么在第一次检查5分钟之后将进行再次检查,如果服装中任何一项第二次仍未通过检查,取消运动员该项成绩和比赛资格,不计成绩,不排名次,所空名额,由其下一名次运动员依次递补,并同样进行资格赛后服装检查,以此类推,直至确保参加决赛运动员所使用的服装符合规则规定为止。
㈣在所有检查之前或进行当中,服装不得被加热或用其他方法加工。在检查之后使用材料加工服装(如喷雾等)将根据规定给予取消运动员该项成绩和比赛资格的处罚。
㈤凡在本站比赛获得席位的运动员必须通过赛前和资格赛后的服装检查,如果获得席位的运动员没有进入决赛,则按进入决赛运动员的资格赛后检查办法、成绩认定和名次排定方法执行。
㈥由于资格赛后服装检查不合格而被取消成绩和名次的运动员,如果涉及到团体赛的成绩和名次,则取消该队该项的成绩和名次,由下一名次代表队依次递补。
五、对在比赛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裁判,使用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服装参赛的运动员,一经发现,将取消成绩和比赛资格。
六、从2006年开始,申请承办全国步枪比赛的单位,必须备有国际射联认可的测硬仪和测厚仪,否则不予批准。
七、国际射联操作程序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通知解释权属中国射击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