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一是按照金保工程整体要求,指导各地加强以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和全市信息共享为目标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二是推广应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劳动99)三版软件,颁布实施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核心业务流程和基本数据标准。三是依据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登记失业人员信息监测工作。四是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分析制度,在继续做好季度信息分析发布的同时,建立完善月报制度。五是发挥劳动力市场网站平台作用,完善和推广网上职介系统,建设跨地区劳动力流动信息平台。
(三)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一是按照《
行政许可法》要求,修改《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完善失业登记、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办法。二是总结交流劳务派遣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三是进一步规范涉外劳动力市场管理,修改《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完善管理措施。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防止就业歧视问题,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
(四)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一是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指导各地加强就业服务;进一步总结青年学生见习工作经验,推动青年见习工作的开展。二是协调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修改、完善《残疾人就业条例》,指导各地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和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三是协调做好妇女就业工作,做好《妇女发展纲要》中劳动保障部分的评估工作。
四、加大高技能人才、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力度
(一)筹备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一是二季度联合有关部门筹备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司(局)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形成高技能人才成长新机制。二是落实“
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推进机电、信息、制造业、电力等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并选择重点行业拓展新的高级技工培训项目。三是动员企业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大力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成长机制。
(二)继续做好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一是实施《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以及各方面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启动培训券试点。二是以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率为目标,全面引进和充分借鉴“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先进培训技术,将创业培训向高等院校学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拓展,并加强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整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