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搞好部门协调协作,发挥政策措施的综合效力。控制失业率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工作目标,要及时向政府汇报失业调控工作的有关情况,并从全局出发,围绕中心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失业调控的实施涉及到其他一些部门的工作和劳动保障工作的不同环节,要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落实劳动保障系统内部的职责分工,形成共识,协调行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政策措施的综合效用。
(八)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指导实际工作逐步深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广泛调研,并系统研究失业调控的相关理论和政策,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
三、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九)突出工作重点,对部分行业予以特别关注。继续将关闭破产军工企业和煤炭、有色金属等资源枯竭矿山职工安置作为工作重点,确保企业改革脱困的顺利实施。加强对重点行业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情况的跟踪,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难点问题。
(十)抓住操作中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企业破产前,要对职工安置方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没有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的不予通过。破产过程中,要加强指导,规范企业操作行为。破产程序终结后,要着重做好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各项服务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遗留问题,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要加强监控,排查不稳定因素。
(十一)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认真办理个案,及时协调汇总劳动保障各个工作环节的意见,尽快办复。做好地方有关部门、企业与职工的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对重大问题的查处,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有关单位,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十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完善政策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的难点问题,做进一步梳理,并深入实际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同时,对依法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四、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十三)高度重视基层工作,依托街道搞好前台服务。要将失业保险前台服务全面延伸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并与就业服务的相关环节有机衔接。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相关的政策和技术问题,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开展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