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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2、夏季生产期间,各地要根据肥料市场状况,选择关键时期,重点对叶面肥类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同时检查肥料登记产品的登记证是否齐全、有效,产品包装、标识、宣传是否符合要求。
  3、秋冬种期间,重点对复混肥、配方肥和微生物肥料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并将质量抽检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肥料登记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各级肥料登记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严把市场准入关。2005年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重点:一是对已批准登记的肥料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对一证多用的、假冒伪造登记证的、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或两次质检不合格的坚决不再予以延长登记,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完善肥料登记管理的有关程序、标准和要求,做到肥料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组织肥料打假护农宣传周活动
  认真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开展肥料打假护农宣传周活动。编印识别假冒伪劣肥料知识挂图和相关技术资料,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培训,宣传介绍各种肥料产品的性质、养分特点、使用方法,肥料产品包装、标识要求,国家肥料相关政策等。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树立肥料品牌消费意识,广泛宣传有关肥料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鉴别假劣肥料的能力和维权意识。
  (四)开展行业内部监管和行业自律活动
  结合肥料双交会及有关活动,组织开展信得过肥料企业和无假冒农资市场签名活动,向广大农民公开承诺。引导、鼓励重点企业和大型农资市场开展内部监管和行业自律。
  (五)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活动
  在整治肥料市场秩序的同时,根据农时季节,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作。要发挥各级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将技术落实到农户、田间和地块。要采取技物结合方式,向农民推荐优质肥料产品。要积极引导农民,多积、造、用有机肥料,节本增效,增加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项经费。肥料打假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源头上清除假冒伪劣肥料,彻底净化肥料市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事件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采取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
  (二)加大查处力度,净化肥料市场。要集中时间,配备力量,对肥料生产相对集中的地区,肥料销售相对集中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进行重点和突击检查,彻底捣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肥料的黑窝点,坚决取缔非法销售的经营单位和摊点,杜绝生产、销售环节中的违法行为。要查处大案要案,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形成一种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震慑不法分子。要主动出击,真抓严打;明确任务,重点查处;铲除窝点,严打惯犯;认真处罚,严格执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要求技术上精、政策性强、管理上严。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的标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一是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二是要加强培训,特别是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三是要廉洁执法。要建立制度,如执法检查制度、情况上报制度、处罚统计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对玩忽职守、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是要树立农业部门的执法形象和威信,为肥料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四)加强宣传,强化基层。要广泛向社会、企业、农民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执法氛围。特别要重点加强县(市)一级的工作,充分依靠这个市场管理的主体,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肥料的监督管理。要利用新闻媒体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并通过对违法案件的新闻曝光,扩大社会影响。
  (五)加强合作,形成合力。肥料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环节,多部门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要求各地在发挥农业行政部门执法主体作用时,积极协调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加大肥料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附件5:

2005年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畜牧兽医专业会议精神,以及我部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特制定2005年饲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粮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认真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以打击违禁药品为重点,严格饲料产品市场准入,推进饲料企业HACCP试点进程,加大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力度,严把生产、经营、使用三道关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宣传饲料安全法规及技术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饲料安全意识,促进饲料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畜牧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为中心,加强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程监管,打假扶优,进一步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遏制在饲料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势头,净化饲料产品市场,进一步降低饲料和畜产品中违禁药品的检出率。力争通过2005年的专项整治,使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各类违禁药品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重点地区活猪瘦肉精和其他违禁药品检出率分别降到1%以下。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违禁药品治理,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一是抓好源头监控。严厉查处违法制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原料药的企业和窝点,严厉查处饲料企业制售含违禁药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堵塞违禁药品的流通渠道。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向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通报举报线索和专项整治检测结果,加强对地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办大案要案,保持全国打击违禁药品的高压态势。
  二是抓好养殖环节监管。查处养殖场户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对生猪生产重点地区开展违禁药品拉网式检测,对重点时节的外销生猪生产情况进行排查和跟踪调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抽查频率,尽快把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反弹的势头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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