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调查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性。
通过分析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动趋势、比例关系等,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情况,评价公司收入与成本、费用,成本、费用与相关资产摊销等财务数据之间的配比或勾稽关系是否合理,如明显缺乏合理的配比或勾稽关系,应要求公司管理层作出说明。
第二十五条 调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
对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的,应通过查阅账簿、凭证、合同,发函询证等方法,调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
查阅公司资产置换、资产转让等交易事项的法律文件、审批记录、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关注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或转让价格以及会计确认时间等方面,评价此类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相关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核查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批准文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期,评价此类事项的政策性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相关非经常性收益的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分析公司获取经常性收益的能力,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
第二十六条 调查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查阅审计报告,核实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
如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应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作出说明,并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三、会计政策稳健性调查
第二十七条 调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通过查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询问会计人员等方法,了解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依据是否充分,比例是否合理。
采用重新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考察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是否与资产质量状况相符。
关注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冲销和转回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随意变更,金额是否异常,分析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调查公司
投资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交谈,了解公司投资的评估和决策程序、管理层对投资风险及其控制的态度,重点关注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
采用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查阅投资合同,查阅账簿、股权或债权投资凭证,发函询证等方法,调查公司长短期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和期限、长期债权投资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方法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关注公司对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子公司的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恰当。参照本指引的调查内容和方法,调查影响子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方面,判断其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
第二十九条 调查公司固定资产和折旧会计政策的稳健性。
查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询问会计人员,了解公司固定资产的计价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的估计,评价相关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其合理性。通过查阅账簿、实地监盘等,考察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及状况。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累计折旧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重,如比重较大,判断固定资产是否面临淘汰、更新、大修、技术升级等情况,并评价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关注公司购建、处置固定资产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手续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