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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也可以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168.160.12.27/kepu/index.jsp,点击右上角重要通知中的链接。
  各省科普工作统计调查表由省科技厅负责录入,把全部调查表电子化后建立本省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库。科普工作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由科学技术部负责提供,下载地址同上。
  六、报送时间
  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科技厅应在2005年5月1日前将本部门、本省的电子化科普工作统计数据报科学技术部。
  七、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科学技术部在各省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录入后,负责建立全国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库。届时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各省上报数据质量进行综合评估。专家将针对数据质量有问题的省市提出问题,限期要求核实和修改,并将各地科普工作统计调查的结果反馈给省科技厅。各省科技厅收到科普工作统计汇总结果后,通过数据分析,总结科普工作统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本地的差距和不足,在7月10日前以报告的形式上报科学技术部。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要求
  1.数据的质量控制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如果各部门没有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胡报乱报,必然导致数据填报失真,造成全国统计工作的失败。因此,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勇于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
  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各级部门责任划分如下:
  国家科学技术部对有关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有关部委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歧义和明显错误数据有权要求其它部委进行核实;国家有关部委对本部门报送科学技术部的数据负责,并对本系统下属机构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协助科学技术部做好数据的质量控制。
  省科技厅对本省同级部门的数据和所属各市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造成本省汇总数据总量过大或过小,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歧义、错误数据有权要求其它同级部门和下属市科技局进行核实;省科普活动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科技厅的数据负责,并对本系统下属市级部门上报数据进行部分抽查,协助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数据质量控制。
  市科技局对本市同级部门的数据和所属各县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造成本市汇总数据总量过大或过小,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歧义、错误数据有权要求其它部门和县科技局进行核实;市科普活动有关部门对本部门上报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并对本系统下属县级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协助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数据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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