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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关于直属机关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国资委党委和直属机关党委、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临时党委以及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的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确定1-2个联系点,根据联系点的实际,有重点地参加各阶段的活动。帮助联系点找出差距,理清思路,解决问题。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三)建立督查制度。
  直属机关第一批次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由国资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派出督导组,对直属机关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检查。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了解有关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提出建议、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促解决问题。
  (四)做好方案的制订、报批和总结工作。
  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的精神和国资委党委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制订好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本单位党员干部队伍的情况分析,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活动方式等,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突出特点。各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国资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机关组审核后,报国资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批准。
  各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可随时报国资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活动结束后的20日内,报送总结报告。
  附件:1.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一批次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及启动时间
  2.国资委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国资委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机关组人员名单

                             国资委党委
                             2005年1月8日

  附件1:

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一批次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及启动时间



  1.国资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1月中旬
  2.国资委商业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3.国资委物资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4.国资委机械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5.国资委冶金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6.国资委石化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7.国资委轻工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8.国资委纺织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9.国资委建材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10.国资委有色离退休干部局2005年3-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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