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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
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环函[2005]18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进行ISO14000国家示范区验收的请示》(沪环保科〔2003〕329号)收悉。根据《关于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0〕499号)及《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修订)》的有关规定,我局与科技部联合组成验收组对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根据创建工作报告和验收组意见,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批准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认真做好示范工作,深入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推动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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