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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检审告[    ]  号

  企业名称:________
  住址或地址:________
  经过我局考核,你单位:________

  不符合申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的相关要求,考核不合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你单位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资格申请材料退给你们。
  特此通知。

  本局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

┏━━━━━━━━┯━━━━━━━━━━━━━━━━━━━━━━━━┓
┃  标识加施  │                        ┃
┃  企业名称  │                        ┃
┠────────┼──────┬─────────┬───────┨
┃  包装种类  │      │  规格/数量   │       ┃
┠────────┼──────┼─────────┼───────┨
┃ 木材最大厚度 │      │   处理库号   │       ┃
┠────────┼──────┼─────────┼───────┨
┃  生产批次  │      │   生产编号   │       ┃
┠────────┼──────┴─────────┴───────┨
┃  处理日期  │                        ┃
┠────────┴────────────────────────┨
┃木材中心温度达到  ℃时间:                    ┃
┃干球温度到达  ℃时间:                      ┃
┃相对湿度为  %                          ┃
┃热处理起始时间:                         ┃
┃热处理结束时间:                         ┃
┠─────────────────────────────────┨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热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
┃                                 ┃
┃热处理技术操作人员(签名):                   ┃
┃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
┃结果评定:                            ┃
┃该批木质包装热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
┃                                 ┃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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