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
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年12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各省、直辖市广播影视集团、总台,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所属各单位:
为配合我国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新体系的建立,加速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总局结合各地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建设经验,组织制订了《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提出了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的业务模式、技术实现方式、机顶盒的基本功能要求,适用于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的设计、建设和改造。
现将《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附件:
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提出了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的业务模式、技术实现方式、机顶盒的基本功能要求,适用于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的设计、建设和改造。
二、引用标准与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导意见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导意见的条文。本指导意见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和文件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指导意见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和文本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975.1-2000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1部分:系统
GB/T 17975.2-2000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2部分:视频
GB/T 17975.3-2002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3部分:音频
GB/T 17191.3—1997信息技术具有1.5Mbit/s数据传输率的数字存储媒体运动图像及其伴音的编码第3部分:音频
GB 2312-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 13000.1-1993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第一部分:体系结构与基本多文种平面
GB/T 17768-1999有线电视频率配置
GY/T 155-2000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
GY/T 170-2001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与调制规范
GY/Z 174-2001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