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通知

  3、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程序,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递送至筛查检测机构。
  4、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应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5、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协助追访机构,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6、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以备查。
  三、血片采集步骤
  1、采血人员清洗双手并佩带手套;
  2、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酒精消毒皮肤;
  3、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一滴血,取第二滴血;
  4、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至少采集三个血斑;
  5、手持消毒棉轻压取血部位使其止血;
  6、将血片置于清洁空气中,避免阳光直射,自然晾干呈深褐色,并登记造册;
  7、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塑料袋内,保存在2-8℃冰箱中;
  8、在规定时间内将滤纸干血片递送至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机构。
  四、采血工作质量要求
  1、采血滤纸应与试剂盒标准、质控血片用滤纸一致。
  2、采血针必须一人一针。
  3、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提前出院者等)没有采血者,最迟不宜超过出生后二十天。
  4、合格滤纸干血片应为:
  (1)每个血斑直径大于8毫米。
  (2)血滴自然渗透,滤纸正反面血斑一致。
  (3)血斑无污染。
  5、滤纸干血片应在采集后5个工作日内递送,3天内必须到达筛查检测机构。
  6、有完整的采血卡片及结果登记册。

  附件2: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遗传代谢性、先天性内分泌疾病实验室检测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要求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3、年筛查量达3万人以上。
  (二)人员要求
  1、业务负责人:全日制医学及相关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儿科或临床检验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5年以上,并熟悉或掌握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运作和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