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增加部分职业学校参加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增加部分职业学校
参加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
(教职成厅[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03]5号)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推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进行,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现决定再在增加北京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等74所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等四个专业领域的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请你们组织这些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实施相关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承担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职业学校补充名单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承担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职业学校补充名单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24所)
  北京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北京二轻工业学校
  太原市商贸经济职业中专学校
  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华北机电学校
  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
  上海电子工业学校
  上海大众工业学校
  上海竖河职业技术学校
  上海工商外国语学校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项城市中等职业学校
  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
  湛江机电学校
  清远市第一职业学校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
  广西玉林机电工程学校
  渭南工业学校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陕西省理工学校
  西安市工业学校
  西安航天工业学校
  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
  铜川市职业中专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21所)
  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
  北京市财经学校
  山西省贸易学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