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本次活动是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紧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题,把握新时期群众生活特点,开展普法活动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也是新形势下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尝试,希望各地各部门普法主管机关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本部门、行业和本省(市、区)范围内,做好宣传推广、组织发动工作,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吸引广大群众的关注,配合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争取获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联系人:刘越
联系电话:010—65205521
附件:一、全国法制短信征集大赛方案;
二、全国法律知识短信竞答活动方案。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全国法制短信征集大赛方案
一、活动宗旨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以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新兴传播媒介为平台和纽带,通过有奖征集法制短信的方式,开展一次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公益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各界关心法制建设与法律生活的人士。积极动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宣工作者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广泛参与。
(二)短信内容:以法制为内容,围绕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各个环节,凝炼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学教育等法律工作的各个方面,展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等各个法律行业从业者的风采,讲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律故事。
(三)短信形式:以文字短信为主,如小幽默、小小说、对联、广告语、诗词、新格言(谚语)、歇后语等。
(四)提交作品方式
1.直接通过手机发送短信,短信内容前加注“BZ'’,移动用户发送到8002356,联通用户发送到9002356。发送成功将收到回复。
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zdx@legalinfo.gov.cn(中国普法网)。
3.或登录“中国普法网”(WWW.1egalinfo.gov.cn)在线提交参赛作品。
4.或邮寄到“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短信征集刘越”,邮编:1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