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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66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修改稿)的听证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166号)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2004年立法工作计划拟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修改稿)。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我局决定就条例修改稿举行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04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条件
  (一)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参加听证会。
  (二)作为陈述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书面陈述意见。
  (三)听证会陈述人不超过10人,旁听人数为20人左右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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