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示2所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4]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要求,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1653
附件:
1.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