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子信息交换。向社会公布成品油市场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的申请及办理程序,为成品油经营企业和用户提供指导性信息;逐步实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网上办公和相关部门的网上信息交换,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电子政务系统。
三、系统的运行条件
(一)硬件要求。按照系统设计和运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子网要实现与国家总网的链接,需要配置专用的计算机设备,连接互联网并加载CA证书。
(二)软件要求。配置win2000以上的操作系统,IE版本6.0以上及其他相应的软件支持。
(三)人员配备。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成品油市场管理业务的专职人员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管理员。
四、系统启动的工作要求
系统完成初步调试后,由我部相关司局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九月底以前实现系统试运行。为保证系统的顺利启动和正常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汇总上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系统管理员要根据《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更换成品油经营证书和建立成品油市场信息交换制度的通知》(商改发[2003]512号)要求,9月底以前将已更换经营证书的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企业基本信息汇总上网。
(二)建立市场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月报制度。各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本区域内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要合理确定信息采集点,每月10日以前将获取的各种市场信息加以汇总,并进行认真分析。要及时了解和把握市场动态,对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做出科学预测。每月15日之前将当地成品油市场运行分析报告上报国家总网。商业改革发展司将定期发布各地市场监测和信息报送情况。
(三)抓紧完成加油站行业和仓储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根据规划制定的总体安排,各地应在九月底之前完成当地加油站行业和仓储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将加油站、油库现有布局和2010年前规划布局标注在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的地图上。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完成了规划制定工作。没有完成规划制定工作的地区要加快工作进度,使本地加油站行业和仓储企业发展规划尽快在全国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