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来自港澳的旅客经海关放行的自用物品,不得出售牟利。
第十条 来往港澳的旅客违反本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来往港澳的旅客免税和征税物品限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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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品 名 ┃ 带 进 数 量 ┃带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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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重量 ┃ 三十公斤 ┃ 与带进┃
┃ ┃ 其中: ┃ ┃数量相同┃
┃ 免 ┃ 1.各种衣服 ┃ 共三十五件(每种限 ┃ ┃
┃ ┃ ┃合理数量) ┃ ┃
┃ ┃ 2.鞋、袜、头巾 ┃ 共十双(条) ┃ ┃
┃ 税 ┃ 3.床上用品 ┃ 每种一件,共三件 ┃ ┃
┃ ┃ ┃(对) ┃ ┃
┃ ┃ 4.各种衣料(单幅) ┃ 共十米 ┃ ┃
┃ 物 ┃ 5.各种食品 ┃ 共十五公斤 ┃ ┃
┃ ┃ 6.酒(包括药酒) ┃ 共2瓶(每瓶限七百 ┃ ┃
┃ ┃ ┃ 五十克) ┃ ┃
┃ 品 ┃ 7.香烟 ┃ 四百支 ┃ ┃
┃ ┃ 8.治疗和常备药品 ┃ 自用合理数量 ┃ ┃
┃ ┃ 9.零星日用品 ┃ 共人民币二十元(每 ┃ ┃
┃ ┃ ┃ 种限合理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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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 ┃ 1.小型电子计算机 ┃ 一个 ┃ ┃